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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顾问合同

来源:公司律师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4-10-13

  聘请单位: (简称聘请方)

  应聘单位:   (简称应聘方)

  为了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维护医院的工作秩序及医疗环境。根据《医院投诉管理规定》及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精神,聘请XX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签订下列条款,据以共同执行。

  第一条:应聘方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是:依照事实和法律,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条: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对聘请方的行政管理活动以及其它民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顾问律师的确定:经双方协商,应聘方指派 律师为聘请方法律顾问。必要时,可成立法律顾问团,由   律师任首席法律顾问。

  第四条:为便于顾问律师更好的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聘请方可在本单位设立法律顾问室。并配有一名工作人员以便双方及时联系。

  第五条:应聘方的服务形式和工作方式

  (一)应聘方的服务形式:常年法律顾问。

  (二)应聘方的工作方式:顾问律师不定期到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如有急需处理的事务,聘请方可随时与顾问律师联系,但重大事务应留出顾问律师的准备时间。

  第六条:应聘方的工作范围

  (一)提供与聘请方有关的法律依据,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二)协助聘请方对其单位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三)就聘请方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依据;

  (四)草拟、修改、审查聘请方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各类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五)参与处理涉及聘请方尚未形成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并分析该纠纷形成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六)代理聘请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并对行政复议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七)办理聘请方委托办理的其他事务。

  第七条:应聘律师代表聘请方处理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律师的权限应由聘请方书面授权。

  第八条:聘请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聘请方有权接受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并有义务保障应聘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所需的便利;

  (二)按规定交纳有关律师服务费。

  第九条:应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顾问律师有权查阅聘请方的有关文件及资料;有权参加聘请方的有关会议,了解聘请方在行政管理及对外经济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二)顾问律师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三)顾问律师对所了解到的聘请方的机密和不易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四)应聘律师在各类诉讼案件中不得担任聘请方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第十条:报酬数额及给付方式

  (一)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聘请方每年向应聘方交纳顾问费 元。办理其他法律事务依最低标准收费。但应聘方为聘请方提供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三)、(四)项法律服务免收法律服务费。

  (二)法律顾问费自该合同生效时交纳,其他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在承办该事务前交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应聘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及时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或提供法律服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承担减免法律服务收费的违约责任。

  (二)聘请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应聘方无法向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责任由聘请方承担。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作以补充、修改,各补充、修改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 请 方: 应 聘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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